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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广开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10-15 18:35    阅读:13160次

  10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定虓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上石盘水电站、红岩港、朝天区曾家镇、旺苍县国华镇、双汇镇及昭化区实地调研了嘉陵江段东河流域河道及尾矿库管理情况、嘉陵江流域昭化段河道保护情况,详细了解流域航道规范建设维护、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水路运输运营管理、港口码头环境问题整治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在14日下午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市近年来关于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嘉陵江流域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一级支流,其水生态环境安全事关整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介绍到,对于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保障生态安全。
  调研组一行表示,在广调研工作收获颇丰,对立法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他们将充分考虑广元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认真梳理,予以吸收采纳,并积极推动上游的陕西、甘肃和下游的重庆地区的合作,共同推进嘉陵江保护立法工作,以法治建设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据了解,我市境内嘉陵江干流长度261.5公里,流域面积1.5万平方公里,全市境内共有河流1840条,跨省河流12条、省内跨市河流26条、市内跨县河流24条。近年来,我市一手抓原发性污染整治、一手抓输入型污染防范,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严格落实最严水资源考核制度,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市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零,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优良率100%,白龙江、南河水质改善为一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